据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政府网7月9日消息,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德宏州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办法》的通知。文件涉及科学制定住房发展规划、合理配置停车位指标、加大金融支持政策落实力度、优化首套住房认定标准、推进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支持商品住房团购、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等七项政策措施。

降低首付比例 国企收购已建成但未售出的商品房

德宏州提出加大金融支持政策落实力度,对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家庭,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取消首套、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实现住房贷款利率市场化。各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

优化首套住房认定标准。购房者在购房所在城区无完整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首套住房实施住房信贷政策。购房者在购房所在城区拥有两套及以下完整住房,且该两套及以下完整住房在“德房通”挂牌销售时间超过30天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申请住房贷款时,应按首套标准认定新房;拥有两套完整住房但仅挂牌销售一套的,应当减少挂牌套数,并按减少后的自有套数确定贷款人。具体条件和程序由国家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同时澳门彩四肖八码期期准下载,继续推动落实融资协调机制,确保合规项目及时纳入“白名单”,支持在建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依法用好保障性住房再融资,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房地产企业建设的未售出商品房,用于销售和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鼓励房地产开发商为以旧换新买家提供折扣

推动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支持和鼓励房地产行业协会、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经纪机构等搭建平台,实施中介代销、旧房交换等多种形式的“以旧换新”,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住房消费需求。 “以旧换新”实施期间,居民可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居民置换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德政办发〔2023〕64号)中提出的相关购房补贴等措施,同时鼓励房地产企业对“以旧换新”消费者给予相应的购房折扣、佣金抵扣政策。

德宏州支持商品住房团购。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联合出台相关优惠措施,面向机关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工业园区、大型民营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境外个人和机构等开展团购。房地产开发商自愿为团购提供专属房源、专属优惠,对满足一次性团购3套及以上购房者的,新建商品住房网签价给予不低于挂牌价85%的优惠。

开拓国内重点城市及缅甸出口市场

文件提出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围绕“来了就不想走的地方”目标详细说明(澳门六开天天彩免费资料)云南德宏:支持国有企业收购已建成未售出的商品房,开拓东北重点城市及缅甸出口市场,着力打造“旅游康养城”名片,开拓东北三省、西部、西北等重点城市及缅甸出口市场,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从州外购买的首套面积8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网签登记、取得契税完税证明的,可享受已交契税8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同时,引导房地产企业做好住房产品研发,配套城市旅居、康养地产交易展厅,构建旅游、互联网+服务体系,多渠道定期举办线上线下展会,全面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着力形成轻工、纺织等产业多元发展,带动人口资源聚集、人才劳动力吸纳,实现房地产去库存和区域经济发展。全力推动向“好房”转变,更好满足消费者居住品质需求,推动全州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